根据《武汉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》(校研字〔2013〕38号)文件精神和研究生院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研究生在系统里提交答辩意向申请
截止日期: 3月18日
在研究生信息系统里核对基本信息、填写学术成果、提交答辩意向申请。基本信息有误的,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并完成信息更正。
未按时提交答辩意向申请的硕士研究生均列入抽查盲审对象范围内。
二、上传送审版学位论文
截止日期:3月20日
研究生在提交答辩意向申请后(即系统培养状态为“40拟申请答辩”)上传送审版学位论文,包括2个版本:具名的word检测版、匿名的pdf送审版(匿名要求:隐去论文封面、致谢、发表科研论文列表及参与课题等部分中所有学校名称、本人及导师的姓名。注意只需要隐去姓名,其内容须保留,以保证论文的完整性)。
重新送审的研究生无需提交答辩意向申请,但必须提交《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重新盲审的修改说明》至学位办后,由学位办开放重审功能,才能在系统里提交送审版学位论文。
三、论文检测
截止日期:3月23日
上传的送审版论文经过导师审核同意送检送审后,学院在系统中确认送检名单,下载检测版论文进行复制比“答辩前检测”。学院在检测结束后3天内在系统里上传答辩前检测结果。凡“答辩前检测”未通过者,不受理其学位申请。
四、学位论文盲审安排
由校学位办确定抽查名单并负责盲审,被抽查的学位论文送审截止日期为3月31日。
五、拟答辩学生信息确认及答辩审核安排
1、所有拟答辩的研究生,于4月5日前到学院进行《毕业答辩登记表》核对及确认。
2、办理答辩手续截止日期为5月15日,答辩截止日期为5月18日。
六、学位评定授予工作安排
答辩结束后,学院对所有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进行复制比“答辩后检测”,并在检测结束后3天内在系统里上传答辩后检测结果。检测通过者方可上报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分委员会”)。分委员会开会截止日期为5月25日。
创业学院
2022年2月28日